保险投资(美国)
跨国保险投资
人寿保险类投资,与家族信托一起,由于其复杂的产权结构,构成了高净值家庭财产保护、财产传承、税务规划的重要工具。
财富和身份全球化的今天,越来越多高净值家庭的家人身份正在发生变化,导致与他们相关的资产正面临“跨国”的、更复杂的税务和法律问题,特别是表面简单、实质复杂的保险投资,客户往往在配置时仅参考了本地的销售建议,对“跨国”的复杂性缺乏认识。在国际信息互换CRS所推动的的全球透明化的背景下,缺乏专业建议的“跨国”隐患将引发一系列的问题。
明瑞跨国、跨专业、预见未来的独到视野,帮客户量身定制保险投资及家族信托的跨国解决方案,并持续地推动方案的具体实施。同时,也为客户现有的保险投资和家族信托提供咨询意见。
典型错误
1、中国保单:
客户A,全家移民加拿大,移民前在中国配置了大额的终身人寿保险,本以为可以长治久安地免税投资增值。但在明瑞咨询后发现,他选择的保单类型无法满足加拿大税法免税保单的要求,移民后不仅每年需在加拿大申报海外资产,而且保单内产生的存留收益还可能每年在加拿大交税。
2、香港保单:
客户B,作为加拿大税务居民,利用海外父母的赠与在香港配置了分红型人寿保险,并计划将保单转入已有的离岸家族信托。但在明瑞咨询后发现,他投保后再转让的次序可能使他的离岸信托等同于加拿大信托,从而信托内的收益需要在加拿大报税,而且他选择的保单类型也不符合加拿大免税保单的要求。
3、美国保单:
客户C,作为中国税务居民,利用美国人常用的人寿保险信托去持有自己在美国的万通型人寿保险,受益人指向加拿大的子女。但在明瑞咨询后发现,人寿保险信托设置不当,可能使该信托等同于加拿大信托,从而信托需要在加拿大报税,而且一旦美国保单的管理不满足加拿大免税保单的要求,则美国保单也可能在加拿大交税。
4、加拿大保单:
客户D,全家移民加拿大,太太与孩子作为加拿大的税务居民,而先生由于常在中国则作为加拿大的非税务居民,先生作为被保人在加拿大申请了大额保单并由太太持有。但在明瑞咨询后发现,这种结构未来太太意外时可能触发加拿大的税务问题。
解决方案(跨国保单)
1、全面评估客户家庭成员现在适合的和未来可能的税务身份;
2、选择适合的投保国家 — 美国、加拿大、中国香港、离岸属地;
3、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看能否满足身份变化时的动态管理;
4、选择适合的持有形式 — 个人、公司、信托持有;
5、持续管理保单的保费、保额、现金值、持有形式以实现税务和成本的优化控制,明瑞可以同时参照美加中港等多地税法。